November92010
帳戶控管流程:打165 or 到警察局報案=>警察局通報疑似詐騙的銀行=>銀行設定警示帳戶(無法存提)=>通報聯合徵信中心=>隔日所有銀行收到通知後 把 該id 的所有帳戶設定衍生警示帳戶
接下來就是不斷的開庭 寫狀 運氣好只在地檢署,運氣不好要進法院
地檢署寄發不起訴書/法院寄發無罪判決=>去警察局申請解除警示帳戶=>警察發函給警示帳戶銀行=>銀行解除警示帳戶管制 (可以存提) =>銀行通報聯合徵信中心 => 所有其他銀行收到該id 可以解除衍生警示帳戶設定
接下來每個銀行不大一樣; 正常狀況是 本人+身分證+存摺+印章+法院警察局公文去原開戶行申請,如果運氣好,某銀行就會自動解除設定